阿拉巴马州参议院通过法案,要求及时回应公开记录请求

国际视野作者 / 世界之声 / 2025-01-28 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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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拉巴马州参议院通过了一项法案,在该州的公开记录法中增加了时间要求,该法案要求州、市、县机构以及学校董事会向

  

  

  阿拉巴马州参议院通过了一项法案,在该州的公开记录法中增加了时间要求,该法案要求州、市、县机构以及学校董事会向人们提供政府记录和文件。

  阿拉巴马州的公开记录法规定,人们有权查看和获取公共记录的副本。但法律没有规定机构何时必须回应索取记录的请求。

  阿拉巴马州新闻协会执行主任费利西亚·梅森表示,该法案将是加强法律的良好开端。美国心理协会多年来一直支持加大法律力度。但这些法案已经停滞不前。

  “我们的想法是在法律上设定一些时间限制,”担任执行董事35年的梅森说。

  缺乏时间要求和法律的其他弱点可能阻碍公众获取信息。亚利桑那大学(University of Arizona)的一名研究人员在2019年的一项研究中,阿拉巴马州在回应记录请求方面排名垫底。

  州长凯·艾维(Kay Ivey)在1月份发布了一项行政命令,指示州行政部门对公共记录请求做出更积极的回应,并设定时间表。

  今天通过的SB196法案由迪凯特州共和党参议员亚瑟·奥尔(Arthur Orr)提出,该法案将要求作为机构记录保管人的公职人员在收到记录请求后不超过10个工作日内确认收到请求。在提出要求后不超过20天,公职人员必须以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回应该要求:

  在某些情况下,公职人员可以要求请求人缩小请求的范围。如果满足要求的时间超过20天,公职人员可以提供所需额外时间的估计,最多可达45天,再加上15天的时间来确定记录是否敏感或其他非公开信息。

  如果公职人员全部或部分拒绝该要求,他们必须指明被扣留记录的主题和原因。

  梅森说,美国心理协会与县、市和学校董事会就该法案进行了合作。梅森说,这项法律仍有可以改进的地方,他希望明年能提出这些改进。法律允许代理机构对提供文件的费用收取合理的费用。梅森说,这应该有更好的定义。此外,法律没有规定任何具体的追索权拒绝记录请求。

  参议院今天以33票对0票通过了奥尔的法案。梅森希望众议院能够通过该法案,并将其提交给州长凯·艾维(Kay Ivey),后者可能会将其签署成为法律。

  “我告诉你,这并不完美,”梅森说。“但肯定比我们现在的处境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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