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今天,一名快递员在开庭法庭承认四天前袭击了他的妻子。
Che Nohhud Afnan Che Omar, 33岁,被指控于去年8月19日晚上8点在Wangsa Maju, Taman Setapak, Jalan Jerejak的一所房子里,自愿对34岁的妻子Nur Atiyah Mohd Ali造成伤害,用扫帚拍打,踢打和殴打她。
根据《刑法》第324条(与《刑法》第326A条一起宣读),他将面临最高10年的监禁,或罚款或鞭打,或在定罪后处以其中任何两种惩罚。
法官阿兹罗尔·阿卜杜拉博士允许被告以6000令吉的保释金保释,并定于9月10日听取案件事实和量刑。
副检察官西蒂·努尔苏哈达·阿布德·劳夫出席了控方,而来自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YBGK)的律师r·马哈代表被告。——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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