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儿童因智能手机和社交媒体曝光而成为性犯罪受害者的案例众所周知,但现在有了一个额外的转折。
警方的数据显示,这些年轻人正在成为这类犯罪的主犯。
武吉阿曼刑事调查处性、妇女和儿童犯罪调查处(D11)首席助理主任高级助理专员西蒂·卡姆西亚·哈桑(图)说,滥用移动设备和社交媒体是儿童成为性犯罪肇事者的门户。
她说,随着最新设备和技术的成熟,孩子们变成侵略者并非不可能。
“令人担心的是,在儿童中发生涉及受害者和肇事者的犯罪,特别是涉及被认为依法不承担刑事责任的10岁以下儿童的犯罪。
她告诉《星报》说:“我们担心这些肇事者犯下的罪行不会被报道,只会在受害家庭层面得到解决。”
SAC Siti Kamsiah表示,过早向儿童引入社交媒体或数字平台可能会鼓励性犯罪,包括身体和非身体犯罪,比如强奸和诱骗。
她说:“这种情况甚至可能发生在新认识的人身上,在这种情况下,甚至不需要有爱的感觉。”
她透露,去年记录在案的性犯罪案件有912起,嫌疑人年龄在18岁以下。
其中包括601起强奸案、17起侮辱端庄案、18起非自然性行为案、23起性骚扰案和3起分发或管有淫秽物品案。

她说,有20名未成年嫌犯企图利用儿童从事儿童色情活动。
她说:“我们还记录了215起针对儿童的身体性侵犯案件,9起非身体性侵犯案件,以及5起涉及未成年嫌疑人的引诱案件。”
SAC Siti Kamsiah指出,虽然10岁以下的儿童不能受到刑事指控,但只有警方的报告才能导致调查以确定问题。
另请阅读:请谨慎对待任何涉及儿童犯罪者的法律
她说,这将有助于确定是什么促使孩子走到这样的程度,并有助于有关机构和有关家庭的早期干预和康复。
她说:“如果一个孩子的性行为没有被报告,家庭也没有采取初步措施来查明原因并加以补救,恐怕孩子会认为这种行为在社会上是正常的。”
二零二二年,本港共录得1,006宗涉及18岁以下疑犯的性犯罪案件,其中包括779宗强奸案、21宗侮辱端庄案、8宗性骚扰案及分发或管有淫亵物品案(5宗)。
她说:“三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还涉嫌试图制作、交换、出售、接触和利用儿童制作儿童色情制品。”她还补充说,警方当年还记录了190起涉及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儿童性侵犯案件。
在2021年,警方记录了731起涉及18岁以下嫌疑人的性犯罪。其中包括552宗强奸案、5宗侮辱端庄案、8宗性骚扰案及2宗分发或管有淫亵物品案。
SAC Siti Kamsiah说,六名未成年嫌疑人涉嫌试图利用儿童从事儿童色情活动,其中涉及154起身体性侵犯案件,两起非身体性侵犯案件和两起诱骗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