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亨丹斯里哈利姆萨阿德向联邦法院提交的两个宪法问题的申请,将于5月14日在高等法院审理。这两个问题与巫统-瑞农针对敦马哈迪医生的诉讼有关。
另外两人是前财政部长丹斯里诺和政府。
代表三名被告出庭的联邦法律顾问Imtiyaz Wizni Aufa Othman在Suzana Muhamad Said博士的案件管理后证实了此事。
哈利姆向联邦法院提出的第一个问题是,他向被告提出的侵犯他根据《联邦宪法》享有的平等待遇和财产权利的主张是否有时效限制。
第二个问题是,是否因为他在2003年曾提起过诉讼,所以不能提出侵犯基本人权的主张。该申请于去年12月18日提交。
根据该商人8月2日提交的索赔声明,他打算提出一项全面要约,将UEM私有化,使其成为人农的子公司,从而使他能够完全控制和拥有UEM。
然而,原告声称,马哈迪医生和诺穆罕默德指示他不要继续进行全面收购,因为政府希望通过一个指定实体,即国库控股(Khazanah Nasional Berhad)或由国库控股提名的政党,接管UEM的所有股份。
他还补充说,他还被指示离开UEM和Renong的股东和董事身份,包括这两家公司的子公司,这迫使他将Renong和UEM的控制权交给政府,并进一步亏本处理他所持有的Renong股票。
他声称,国库控股通过其子公司Danasaham Sdn Bhd收购了UEM的所有股份,从而获得了对UEM的控制权。当时,UEM拥有人农32.6%的股份。
因此,他要求政府在2001年7月至10月期间强行收购该公司,并要求他宣布自己是人农的股东。
与此同时,被告在他们的辩护声明中否认强行接管了这两家公司的股权,因为收购是由哈利姆批准的,哈利姆获得了1.65亿令吉的赔偿。——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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