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澳大利亚租赁危机的加深,“为租而建”的开发项目带来了更多的住房——但他们会在合适的地方以合适的价格建造合适的房屋吗?
最近通过的“建房出租”立法预计将在全国范围内解锁8万套新住房,这被誉为解决澳大利亚住房供应问题的重要一步。
这些开发项目通常得到机构投资者的支持,被设计为专门建造的租赁物业。
与传统的“先建后卖”模式不同,这些房产由开发商或投资者保留和管理,为租户提供长期的租赁体验。
墨尔本在这方面处于领先地位,BTR开发项目预计将在未来三年主导该市的租赁市场。
在市中心地区,项目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提供健身房、联合办公空间和社区中心等设施,旨在吸引高收入租户。

虽然BTR开发增加了租金供应,但它们主要针对土地价值高的主要城市地区,租金可以抵消建筑成本。
对于开发商来说,把重点放在富裕的郊区和CBD地区是有经济意义的,因为那里的租金收益率更高。
然而,这造成了正在建造房屋的地方与迫切需要经济适用房的地方之间的不匹配。
远郊或边远地区的家庭、关键工人和低收入租房者不太可能从这些发展中受益。
例如,新南威尔士州的BTR规划指导方针鼓励在中心位置的项目利用现有的基础设施,进一步边缘化郊区或地区社区。
BTR开发的固有成本结构意味着负担能力不是他们的强项。
这些项目通常涉及高建设成本,优质设施,并需要为投资者提供有竞争力的回报。
因此,BTR物业的租金通常处于市场的中高端。
引入经济适用房组成部分的努力,如为折扣租金预留配额,是有限的,而且如果没有政府的大量补贴,在财政上往往是不可行的。
即使包括这些措施,与更广泛的负担能力危机相比,其规模也是适度的。
例如,新南威尔士州对BTR开发的灵活设计要求旨在支持不同的租户需求,但他们并不强制要求负担能力。
虽然BTR部门解决了供应方面的问题,但它并没有解决社会住房短缺或住房存量分配不均等结构性问题。
批评人士认为,BTR更多的是为机构投资者提供一种新的资产类别,而不是真正解决澳大利亚租金负担能力危机的方案。
虽然这是向前迈出的一步,但对高需求、高租金的城市地区的关注意味着,许多需要负担得起的住房的澳大利亚人仍将被高价拒之门外。
如果BTR要为解决澳大利亚的住房危机做出有意义的贡献,那么有必要进行以下调整:
经济适用房的激励措施:政府可以为包括很大一部分经济适用房的BTR项目提供补贴或税收减免。
多样化的地点:鼓励在远郊和区域地区开发BTR,可以解决住房供应的地理差异问题。
与社会住房提供者建立伙伴关系:将BTR项目与公共和社区住房倡议相结合,可以更好地为低收入家庭服务。
政府干预:为了确保可负担性,在高需求地区,可能有必要对低收入租户实施租金控制或配额。

“建屋出租”无疑是朝着增加澳大利亚租房供应的正确方向迈出的一步,但它并不是提高可负担性的灵丹妙药。
该公司目前的发展轨迹专注于在优质地段提供高质量的租赁库存,使高收入者受益,同时让低收入的澳大利亚人得不到服务。
BTR要想真正缓解住房危机,就必须更加关注可负担性和地域公平。
否则,它就有可能成为另一个善意的倡议,而无法解决更大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