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最近对杂货店进行检查后,国内贸易和生活成本部执法部门表示,在杂货店销售的新鲜农产品包装的重量必须在标签上注明净重。
该局执法总干事拿图·阿兹曼·亚当说,皮重或包装的重量,如塑料托盘、保鲜膜和吸水垫,不应包括在净重中。
他在回应1月13日《星报》(The Star)的一篇报道时说:“每一种重量都必须以净重计算。”该报道强调了消费者对称重产品价格包括其包装的担忧。
包括马来西亚消费者协会联合会(Federation of malaysia Consumers Associations)和槟城消费者协会(Consumers ' Association of Penang)在内的消费者权益组织批评了将皮重纳入农产品价格的做法,这种做法破坏了透明度和公平贸易原则。
阿兹曼说,一队执法人员最近对该市的杂货店进行了检查。
“我们对包装好的鸡肉进行了重量测试。使用部门标准仪器称重,显示每个包装的(规定)重量有所减少。”
他指出,这促使他们根据《2023年商品说明(预包装商品数量标记)令》采取法律行动。
虽然马来西亚的消费者保护法解决了定价准确性问题,但没有具体和广泛的法规强制执行,要求零售商在新鲜农产品的定价中排除皮重。
许多超市将包装重量纳入新鲜农产品的定价,商店认为这是卫生和包装安全所必需的。
然而,消费者团体认为,这导致了过度收费,并不公平地将不可食用包装的负担转嫁给了消费者。
消费者团体呼吁对1972年的《度量衡法》进行审查,以反映现代零售实践,并确保零售产品称重的透明度,包括准确的净重显示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