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私营和公共部门的雇主必须通知税务局(IRB)员工的终止或死亡,以方便纳税。
税务局税收部公共关系官员Azharuddin Mohd Ali说,政府雇员必须通过表格CP22A提交通知,私营部门雇员必须通过表格CP22B提交通知。
它应在终止前至少30天发出,或不迟于被告知死亡后30天发出,以便国税局发出清税信。
“雇主必须在90天内扣留任何应付给雇员的款项,或者直到税务清关函发出为止。这适用于被解雇、死亡或雇员离开马来西亚超过三个月而不打算返回的情况。
他在周二(2月18日)马新社电台播出的IRB税务诊所节目《作为一个负责任的雇主要知道的10件事》中表示:“这项措施确保了任何欠税都能在雇员开始为另一个雇主工作或返回本国之前结清。”
阿扎鲁丁·莫哈德·阿里表示,自2024年9月1日起,所有修改或添加员工信息的请求都必须通过MyTax门户网站上的e-SPC系统提交,而取消请求仍然可以在相关的HASiL办公室手动处理员工的税务档案。
他亦提醒雇主须在每年2月28日前,向雇员拟备及发出经济效益评估报表(私营机构)及经济效益评估报表(公营机构)。
他说:“这些财务报表和财务报表必须按时提供,以确保雇员能够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局提交纳税申报表(BN表格),履行他们的纳税义务。”
他补充说,这些报表对于纳税人通过电子申报申报收入至关重要,电子申报将于2025年3月1日开始。
Azharuddin还敦促雇主在全面实施新的月度税收减免(PCB)服务系统e-PCB Plus下,在MyTax中注册雇主、雇主代表或PCB管理员的角色。
他说:“这项登记对确保报税程序顺利进行和促进向新制度过渡至关重要。”
此前,税务局宣布“电子印制电路板Plus”将取代现有的“电子印制电路板”、“电子数据印制电路板”和“电子cp39”系统,将它们整合到“我的税务”的单一平台上。——马来西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