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哥打京那巴鲁:在刚刚结束的州立法议会会议上颁布了《2024年收养法案》后,沙巴州引入了一个新的法律框架来管理收养伊斯兰教儿童。
国会议长拿督斯里Kadzim Yahya在大多数国会议员支持后宣布通过该法案。
该法案是由国家科学,技术和创新部长拿督Mohd Arifin Mohd Arif提出的,他也是国家伊斯兰事务执行委员。
莫哈德·阿里芬说,这项立法建立了一个全面的框架,以解决与收养穆斯林、此类收养的登记以及其他相关目的有关的问题。
“目前,沙巴没有具体的立法来管理涉及穆斯林的收养案件。这些案件是根据沙巴州伊斯兰司法部门发布的《2006年伊斯兰法庭收养的实践和程序指南》处理的。”
在沙巴,《2024年伊斯兰法院法令》第17(3)(b)(xiii)分段概述了伊斯兰法院审理和裁决涉及穆斯林收养案件的管辖权。
该管辖权与《联邦宪法》第74条第1项第(2)款授予州立法机构的权力一致,该条款授权各州制定有关穆斯林的法律,包括收养。
Mohd Arifin补充说:“该法案整合了涉及收养过程的三个主要政府部门的角色:伊斯兰法院,一般福利服务部(社会福利部)和沙巴的国家登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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