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法庭指控一名警官收受贿赂

生活作者 / 世界之声 / 2025-09-08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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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隆坡:周一(1月29日),一名女警察被控从一名男子那里接受3000令吉,作为两年前不对其儿子涉嫌性骚扰案采取行动的诱饵,

  

  吉隆坡:周一(1月29日),一名女警察被控从一名男子那里接受3000令吉,作为两年前不对其儿子涉嫌性骚扰案采取行动的诱饵,她对这项指控不认罪。

  39岁的中士Nur Mastisha Maidinsha隶属于吉隆坡警察总部的性、妇女和儿童调查部门,他被指控同意从上述个人那里接受3000令吉作为贿赂。

  贿赂是对性骚扰案件不采取行动的诱因,性骚扰是一种犯罪,将根据《刑法》第354条进行调查。

  Nur Mastisha被指控于2022年10月1日晚上8点在吉隆坡警察总部犯下罪行,并根据2009年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7(a)条被指控,该法令可根据同一法令第24条受到惩罚。

  如果罪名成立,她将面临最高20年的监禁,如果贿赂可以以货币形式计算,她将面临不少于贿赂金额或价值的5倍的罚款,如果罪名成立,她将面临1万令吉(以较高者为准)的罚款。

  早些时候,副检察长Nurul Atiqah Mohamad Alias提议以2000令吉保释金,并附加条件是被告向法庭交出护照,并每月向最近的反贪会办公室报告一次。

  Nur Mastisha没有代表律师,她要求较低的保释金,因为她被停职,必须照顾两个孩子。

  法官阿祖拉·阿尔维(Azura Alwi)将保释金定为2000令吉,由一名担保人担保,并命令他每月到最近的反贪会办公室报到一次,并于3月7日重新审理此案,并指定一名律师。——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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