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哥打巴鲁:吉兰丹州政府将重新引入去年2月被联邦法院废除的《吉兰丹2019年伊斯兰刑事犯罪法令》18项条款中的16项,以供州议会批准。
吉兰丹伊斯兰发展,达华,信息和区域关系委员会主席Mohd Asri Mat Daud表示,此事将通过5月21日举行的加强伊斯兰立法和机构公约进行讨论。
他说:“在大会期间,将有三次介绍被废除的条款,因此,我们将通过捍卫伊斯兰刑事罪行法特别委员会更彻底地讨论这个问题。”
“我们将努力考虑如何将这些无效的部分重新引入州立法以重新批准,”他在周三(5月8日)在Kota Darulnaim综合大楼举行的州行政委员会会议后告诉记者。
据他说,由吉兰丹副首席部长担任主席的特别委员会将重新审查这16项规定,包括作出某些修订,以确保它们有充分的理由,并且不与联邦法院的法律相冲突。
莫哈末阿斯里说,州政府有充分的信心,伊斯兰教法将在吉兰丹重新生效。
他说:“我们有百分之百的信心,这项法案将会获得批准,并且可以再次实施,因为我们也有法律专家。这个问题在上一次州议会会议上得到了州立法议会所有成员的一致同意,其中包括两名反对派议员。”
3月6日,吉兰丹州议会通过了一项动议,重新引入2019年吉兰丹州伊斯兰刑法法令(1)中的16项条款,这些条款于2月9日被联邦法院宣布无效。
在接受律师Nik Elin Zurina Nik Abdul Rashid及其女儿Tengku Yasmin Nastasha Tengku Abdul Rahman的请愿后,由首席大法官Tun Tengku Maimun Tuan Mat主持的九名法官组成的小组以8比1的多数决定废除该条款。——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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