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巴特沃斯:一名商人在大议庭和裁判法院面临五项指控,罪名是招揽和接收与不存在的投资有关的129.5万令吉存款。
57岁的G Chandrasegaran在法官Noor Aini Yusof和地方法官Siti Zulaika Nordin面前宣读的所有指控都不认罪。
在会议法庭上,被告被控在没有持有2013年金融服务法第10条规定的有效执照的情况下,从Sevanasparan Manikam那里非法存款82万令吉。
据称,他于2017年12月28日在Perai Utara的Lorong Teratai Indah 3号犯下了罪行。
该指控是根据2013年金融服务法第137(1)条文提出的,该条文规定,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10年监禁或高达5000万令吉的罚款,或两者兼施。
法官Noor Aini将保释金定为3.5万令吉,并命令被告交出护照,每月到最近的警察局报到一次,在案件结案前不得干扰控方证人。
副检察官哈伦(Qatrin Nada Harun)代表控方出庭,而律师阿文德(R. Arvend)代表钱德拉塞加兰出庭。
在地方法院,被告面临一项指控,即于2018年1月28日在Jalan Raja Uda的Suria Active Resources Sdn Bhd办公室不诚实地诱使同一名受害者为该计划支付18万令吉现金。
第二和第三项指控涉及钱德拉塞加兰不诚实地诱使同一名受害者分别于2018年2月1日和2月2日在马银行蒲甘和嘉兰永益豪分行向一个账户存入4万令吉和2万令吉,以参与不存在的计划。
在第四项指控中,钱德拉斯加兰于2018年3月5日在RHB甘榜加察分行不诚实地诱使同一名受害者支付23.5万令吉现金加入该计划。
这些指控是根据《刑法典》第420条对作弊进行的,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10年监禁,鞭刑,并可处以罚款。
副检察官Nurameera Shahrul Azrin为每项指控提供1万令吉的保释金,并有一名担保人。
然而,被告的律师要求最低保释金,理由是他的当事人是家庭的唯一经济来源,有四个孩子,没有犯罪记录,而且他还患有哮喘、糖尿病和背痛。
法庭将保释金定为8000令吉,并有一名保证人,并定于4月26日审理此案。——马来西亚
×